超越时空局限,中国味道“燃起来”
霎时间,川菜、粤菜、湘菜、鲁菜等各大菜系粉丝纷纷下场,煎饼果子、臭豆腐、驴打滚等地方小吃拥趸也不遑多让。可谓“一条大河波浪宽,两岸口味不一般”。
哈尔滨师大夜市,市民们现场享用美食。中新社记者 孙汉仑 摄泱泱中华地大物博,华夏儿女食不厌精。再加上这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流物流通达,餐饮及相关行业稳步前行,中国味道在跨越时空限制后愈加异彩纷呈——
云南人能在武汉吃到正宗的东北杀猪菜,天津人围着延边烤肉喝着北京二锅头。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超过5亿人。科技的进步让“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成为“足不出户,尽享天下美食”。
如果把问题换成“外国人最爱的中国味道”,答案又会如何?网友们大概率会犹豫又不失礼貌地反问:“呃……是不是饺子和烤鸭?”
那么,“中国味道”在海外的这十年,又究竟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轨迹?
海外的“中国味道”是什么味?
和“华夏吃货”兼收并蓄的“中国胃”相比,老外们的口味着实有点让人难以捉摸。不过这十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美食扬帆出海,让海外正宗的中国味道,也逐渐变得有“迹”可循。
中国餐饮文化对外输出由来已久且影响深远。以日本厚生劳动省近年来公布的资料为例,共有近6万家中华料理店遍布日本全国。不过海外有两个关于中餐的概念——“改良中餐”和“本味中餐”。前者结合本地口味,后者更加原汁原味。
加拿大蒙特利尔,在唐人街举行的亚洲美食集市吸引食客光顾。中新社记者 余瑞冬 摄在采访中,小新被狠狠科普了一波“洋中餐刺客”。“学校附近有一家点菜制的中餐馆,难吃得令人发指。”在意大利留学四年的声乐老师安德烈(化名)回忆:“印象中最难吃的一道菜是锅包肉,难以下咽,嚼起来像橡皮糖,味道跟中国完全不一样。”
曾任日本“麻辣联盟”中国支部总代表的何珂表示,中餐的改良有其客观原因。他介绍,川菜传入日本时,缺乏基础的四川调味料,只能寻求替代品,比如用日本的味噌代替甜面酱来炒回锅肉,味道自然不够正宗。
而近十年间,随着国际交往的密切和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日彰,原汁原味的中餐也正在异军突起。其中,火锅表现亮眼,按照门店收入计算,2021年的国际中式餐饮市场中火锅占比11.1%,约289亿美元。此外,兰州拉面、酸菜鱼、广式早茶等美食纷纷扬帆出海,正宗中国味道席卷全球。
“中国味道”,何以在世界大放异彩?
在何珂看来,饮食文化的传递是循序渐进的。
“经过改良后,把更适应当地口味的菜品做出来,也更有利于中华料理的对外传播。”而十年一瞬弹指间,无论是改良还是原味,中国味道在海外都开辟出更广阔的赛道。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显示,2021年,国际市场上的中式餐饮数量已经超过60万家,市场规模高达2644亿美元。
日本街头中餐店。留学生小董供图“从前日本流行改良版的中餐,但从去年开始,日本兴起了一个潮流‘ガチ中華’,即追求本味的中国菜。”何珂以花椒举例,近年来,一些在日本开餐厅的当地人,每年会来成都收购青花椒带回国,他们很喜欢花椒的香味和麻味。
中国味道为何能在世界大放异彩?除了中餐本身的味觉魅力,经济发展推动综合国力增强,大批华人出海创业、留学、旅游,中餐消费群体日益增长;互联网上资讯发达,李子柒、厨师王刚等美食博主火遍全球,让外国食客渴望尝试更地道的中国味道;与此同时,中国文化的对外影响力不断提升,辐射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海外中餐店。留学生路萱供图美食作家李作民认为,所有美食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中餐在美国或者在全球有多大影响,取决于中国文化对海外有多大的影响。”
谁才是海内外的“中国味道”人气TOP1?或许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中国味道不拘泥菜系,而在于百花齐放的美食格局;中国味道不限制地域,我们有“足不出户,吃遍天下美食”的科技硬实力;中国味道更是不必纠结“改良”或“本味”——在这两条赛道上,中国味道都正在日益香飘全球。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